发布时间:2019-09-11 浏览人数:1634返回文章列表
本期我们将对《商标法》中的商标权进行简单的说明。
首先商标权的特征包含,独占性、时效性、地域性、财产性、类别性。下面是每一特性的说明:
1、独占性: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在商业中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就使用注册人的商标时,将构成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该特性的表现如下:
(1) 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 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 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2、时效性:值商标专用权的有效限期。商标超过有效限期不进行续展手续,将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商标法》中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满了过后,需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延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注:期满未办理延展手续的,其注册商标会被注销。
3、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义务。如需在其他国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就必须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
4、财产性:商标专用性是一种无形的财产。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5、类别性:我国商标局规定《类似商标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以上,就是商标权的特征说明,下期,创易鸟商标交易平台将为大家介绍如何取得商标权,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